

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 改建工程坟墓迁移公告
为确保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顺利实施,妥善处置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红线范围内公葬墓群、独墓、无主墓,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永嘉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对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本次迁移范围属三江街道温北社区、北郊社区、后江社区104国道乐清至温州公路永嘉三江至黄田段改建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见征地红线图;小地名梅园村中村后山,开垟村、挂彩村西山坪等地)
二、安置墓地:
桥下镇鹤栖山生态公墓区安福园、瓯北桃园陵园生态公墓区永安园ABC组(111穴)安葬。
三、迁移政策:
迁移范围内的合法坟墓采用实物或货币补偿给予安置。
1、选择实物调换的,不论占地面积多少,一律按照穴数1:1迁移到桥下镇鹤栖山生态公墓区安福园或瓯北桃园陵园生态公墓区永安园ABC组安葬。
2、选择货币补偿的,每穴给予补偿3000元(包含迁移费用等一切费用),墓主亲属需自行迁移安置至公墓,不得修建私墓;安置后需向三江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办报备。
3、逾期无人认领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迁移的墓穴视为无主墓穴迁移安置。
4、选择桥下镇鹤栖山生态公墓区安福园的,按照先后顺序自行选址;选择瓯北桃园陵园生态公墓区永安园ABC组(111穴)的,采取摸文形式确定选址位置。
5、因瓯北桃园陵园生态公墓区永安园条件限制,对一夫多妻墓主安排桥下镇鹤栖山生态公墓区安福园按照先后顺序自行选址安置。
四、签约和迁移时间:
1、签约时间: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请墓主亲属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三江街道温北社区(梅园村)办公楼办理迁移手续;
2、瓯北桃园陵园生态公墓区永安园ABC组摸文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2:00于温北社区(梅园村)办公楼摸文;
3、迁移时间: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
五、其他事项:
1、迁移工作由三江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温北社区、北郊社区和后江社区具体实施;
2、本次坟墓迁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有序、节俭;
3、办理地点:温北社区(梅园村)办公楼;联系人:陈先生13968961227;叶先生13968976180
特此公告。
永嘉县人民政府三江街道办事处
永嘉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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