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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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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国内国际
2022年11月03日

2023年永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参保缴费

已在2022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视同延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可直接办理缴费。新参保、中断参保人员,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按规定完成缴费。

2023年度选择在县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需及时办理县内停保手续,避免重复参保缴费。

(一)参保方式

1.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到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

3.通过“瓯e办”自助机找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办理。

(二)缴费方式

1.通过支付宝、微信“浙江

税务社保缴费”完成缴费:

支付宝

微信

2.已签约银行协议的,也可通过预存扣缴实现缴费。税务部门将在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20日期间实行批量征缴,请参保人员提前在签约账户中预存足额资金;已经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其他渠道缴费的不会重复扣缴。

3.通过永嘉县内各银行窗口完成缴费。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完成缴费后均可通过银行窗口、支付宝、微信、税务缴费自助机等查询缴费记录和取得缴费凭证。

二、筹资标准

2023年度筹资标准:1590元/人(含大病保险),其中个人自筹52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1070元/人。

免缴人群: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抚恤优待对象和现役军人父母,由政府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具体人员以认定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

重要提示:新获得免缴资格的人员,请勿在免缴资格确认前进行个人缴费。

三、医保待遇

(一)门诊待遇

门诊报销仅限于在温州市域内就诊、购药时直接结算,事后不予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二)住院待遇

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备案后,其用于特殊病种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报销待遇给予报销。

四、市外报销规定

1.临时外出: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可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

(1)省内就医。浙江省内已经实现一卡通,参保人可直接刷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

(2)跨省就医。已办理转诊手续或因紧急情况等到浙江省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自付10%;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自行到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下降20%。

2.长期外出:若参保人员长期在省外居住并需在省外居住地就医的,可按规定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备案后可在异地直接刷卡或扫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医疗费用。

五、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结算

在浙江省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或到窗口手工报销医疗费时,均已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无需另外申请。

六、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因各种原因未能刷卡结算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参保人在自费结算后,回县内医保经办窗口报销,需携带以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或市民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报销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2.原始发票、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3.特殊治疗或用药时需提供检查或化验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4.因第三方责任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对应辅助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七、办理医保业务的其他渠道

1.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也可受理医保业务。

2.农商银行各服务网点,参保群众就近在农商银行窗口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参保缴费等业务。

3.医保事项已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参保人可下载“浙里办”APP,定位永嘉,点击首页“医保”,进入医保办事界面,按照提示进行查询或办理各项医保业务,具体流程可关注“永嘉医保”微信公众号获取。

八、2023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

参保人员2023年度发生的住院与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

九、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已经在县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尤其是大学生),不得重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报销医疗费用。如有重复,将按规定暂停一方医保待遇。

2、重复参保对象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辖区乡镇(街道)提出退费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事后一律不予办理退费。

3、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因打架斗殴、车祸等应由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4、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手续,再办理商业保险公司的报销。报销时要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更多医保资讯,请关注“永嘉医保”微信公众号。

县医保中心窗口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二楼B区

瓯北医保窗口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医保咨询电话:0577-57991299

税务咨询电话:0577-67712366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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