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永嘉教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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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下午,县教育局副书记钱建山就民办学校人才引进等问题对接人社局。教育局党委充分利用组织整合资源的最大优势,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县教育局高度重视并主动开展优化教育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头等大事。
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认真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教育行政审批服务科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通过不断改革,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对教育部门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教师资格证认定等2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原来规定的承诺办结时限由676个工作日压缩到608个工作日,审批时效再提速10个百分点。不断优化“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办法”“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与“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通过大数据平台采集和共享入学关键信息,利用全市义务教育、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在线完成入学入园报名、审核等流程,实现入学“零次跑”,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推行“容缺审批”服务。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其他条件或材料有欠缺或瑕疵的行政审批事项,先予以受理审批,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逾期处理方式的容缺审批服务,为企业、群众开辟一条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
实行民办学校教师全员人事代理。全面推行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制度,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明确人事代理机构为民办学校教师提供服务的事项目录,规范人事代理服务工作流程。为民办学校引进外地优秀教育人才会同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
制定民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准入流程。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鼓励支持优秀的企业单位、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创建优质幼儿园。制定民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准入流程,通过指导项目业主向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请示、审批等流程,为项目业主提供简洁、明晰的办事指南,优化民办幼儿园项目建设的准入环境,加快民办幼儿园的项目建设步伐。
全力打造“亲清”营商环境
创新招生政策实施,畅通“入学路”。进一步优化“对象分类,招生分批”的办法,改革招生实施方案,指定随迁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延伸至中心城镇,小学和初中占比分别提高至92%、93%。优先解决领军型人才和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子女入读优质学校,凸显招生政策“高素质、高待遇”的导向性。2018至2022年,合计安排企业员工子女入学421人、安排符合县人才办文件规定对象子女入学41人,安排高积分新居民子女入学274人,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公共服务保障。
优化托管及配套服务,打好“舒心牌”。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园和优质民办园开设托班,招收2-3周岁幼儿,2022年机关一幼等8所幼儿园招收幼儿909名,安心托幼服务达到有需求全覆盖。实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今年已为992名幼儿开展学后托管服务。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2022年春季,我县全部中小学开展课后托管服务,小学参托率96.4%、初中94.2%,开出课后托管课程100余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食堂扩容和配餐工程,实现上塘、瓯北城区学校供餐全覆盖,解决13所学校约7000名学生的就餐需求;推进学校食堂增建、改扩建工程,新建学生食堂3所、增容改建5所,切实解决学生在校就餐问题。
保障沿江学校学位供给,增强“满意度”。今年共计划增加公办幼儿园5所,增加学位约1800个,组建5个学前教育集团,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面提升至50%。今年秋季,瓯北一小、瓯北三小、桥下镇中等建设项目都将建成投用,有效改善城区学位紧张局面。为随迁子女就读提供更多的保障,回购三江建澜实验学校,拟办成公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瓯北三小原校区续办。“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全力推进 29个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其中沿江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19个。
竭力加大企业纾困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做好返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困难家庭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着力解决返工人员后顾之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印发《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县域内3所中职学校3批次338人到岗到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加快恢复生产。2021年,局机关23名干部开展助企服务解决难题42个。2022年,教育系统开展“政企党建联盟”专项行动,教育局领导班子主动走访民办学校,就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防疫和校园安全工作等方面的难点堵点进行帮扶。
进一步提升企业企业职工在教育方面的获得感。新学期开始,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进一步放宽,只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领取《浙江省居住证》或者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本县经商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我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含有养老保险险种)至报名时间均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可以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特约记者 麻庆杰 特约通讯员 汪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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