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1次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省政府令第288号)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永嘉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项目起点位于永嘉桥下镇陆岙村,与104国道温州西过境瓯北连接线相接,经梅岙、垟湾、朱涂,终点位于桥头镇闹水坑。
项目规模:本项目利用现状省道约1.4公里与S333(49省道)青田温溪段相接,路线全长约21.4公里,实际建设里程约20公里。全线设普通公路服务站1处。项目采用集散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部分困难路段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24.5m,隧道单洞净宽10.25m,净高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项目总投资19.94亿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永嘉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7-57665399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电话/传真:0577-88980727
地址: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人恒久大厦20楼 E-mail:czxlong88@126.com
四、环保审批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577- 57672707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确定环评委托单位→环评委托后公示→对项目和周边环境调查和监测→形成初步环评意见和编制环评文稿→环评公示→环评审查→修改后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本项目建设过程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该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会产生哪方面的环境问题;该项目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永嘉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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